我市启动实施3项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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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2月15日从市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即日起,我市将正式实施3项数字化改革地方标准,即《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》《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及调整规则》《数字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》,以科学规范的标准让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有“尺”可量。 当前,数字化改革向纵深推进,标准规范体系的保驾护航不可或缺。去年6月,3项地方标准项目立项后启动制修订,在市大数据局、市委改革办、市公安局等10余家单位联合研制下,顺利完成标准制定程序,并于上月正式发布。 全省首创的三把“标尺”,如何填补我省在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?据介绍,这3项地方标准既各有侧重,又紧密相关,主要涉及信息化项目建设前的技术审查、运行中的资源调配和验收后的绩效评价。 以《政务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》为例,该规范增加了数字化改革、信创等调整因子,能有效破解当前信息化项目建设预算编制“拍脑袋”、过度依赖潜在开发商等问题。“去年,我们已将这种方法和标准应用到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查中,节省软件开发费用8000万元。目前基于这个规范开发的智能组件已实现全省复制推广。”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、局长孙祥光说。 《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及调整规则》管的是项目“运行中”阶段。该标准涵盖了云资源使用效率评价的指标体系设计、评定等级划分、资源调整规则等内容,能有力化解政务云资源使用率不够高、升(降)配无依据等问题。《数字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》则瞄准项目“验收后”阶段,不仅设有过程管理、运维保障、网络安全、实战实效等6个一级指标,还有29个二级指标、60个三级指标,能全方位评定信息化项目的综合绩效水平。 “标尺”准不准,关键在于应用。接下来,我市将分批组织市级各部门、县(市、区)大数据中心及相关企业、专家等,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宣贯会,推动地方标准从实践中来、到实践中去。同时加强标准应用工作,持续优化迭代,争取将这3项市级地方标准提升为省级地方标准。 据悉,两年来,我市数字化改革实践成果丰硕:9个项目获得省改革突破奖,10个项目入选数字化改革“最系列”成果,11个应用进入全省“一地创新、全省共享”“一本账”。在此基础上,全市上下还形成理论成果550余个、制度成果780余个,为我市数字化改革“1612”体系架构提供重要支撑。(记者 叶凝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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